?与现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军人享有一票否决权。对于非军人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一般会根据军人的意愿进行调解,尽量达成和解或者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军人应如何正确行使婚姻中的这一特殊权利呢?下面由123律师网为你详细解读。
一、军人如何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1. 当与现役军人涉及离婚诉讼时,军人确实享有一票否决权。但对于非军人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军人的意愿进行调解,尽量帮助双方修复关系或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2. 需要注意的是,军人的离婚否决权是相对的。是否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效果,不仅取决于军人本身的意愿,还与其是否存在重大过错有关。
3. 如果非军人一方单方面要求离婚,那么通常只有在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其否决权才可能产生法律效力。至于离婚的程序方面,军人并无特殊要求,与普通人离婚程序一致。
二、军婚的具体流程
1. 需要提交结婚报告。在基层部队,甚至需要提前半年提交恋爱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与恋人的相识、相恋过程以及双方的基本情况等。
2. 报告通过后,会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写完毕后需逐级盖章。
3. 接下来是政审函调,若对方为地方人员,还需进行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进行。
4. 完成结婚介绍信的开具。
5. 若使用学员证办理结婚手续,需由单位出具证明尚未颁发。
6. 拍摄2寸彩色合影照片,共需3张。
7.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及照片,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正式结为夫妻。
希望以上解读和流程对了解军人离婚问题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