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男女并没有结婚领证就生活在一起,甚至未婚先孕,这样的关系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婚外情等行为。那么,在民法典中,事实婚姻关系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由123律师网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民法典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关系
1994年2月1日后共同生活的就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了,只能属于同居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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