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产现价争议的处理
(1)双方均希望获得房产所有权时,可由法院组织双方竞价选择。
(2)若一方选择获得房产,另一方选择获得相应款项,房产的价值需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交由相关审计部门对房产进行估价。
(3)若双方均不希望拥有该房产,可共同向法院申请房产拍卖或转让,所得款项再由法院进行分配。
2. 离婚时未取得或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产处理
在离婚诉讼中,若涉及的房产产权证未发放或未完全取得产权,法院会告知当事人暂停审理,等待产权证发放后再行处理。或者先判断房产的使用权归属,待产权证发放后,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至法院处理。对于产权不明确的财产,法院无法判断其归属及价值,因此无法进行分割。
3.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认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这意味着,父母为子女婚前购房的出资在离婚时应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资产。
二、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应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若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应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除外。若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及银行贷款,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
温馨提示: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民法典》对婚姻问题有详细规定。如您涉及相关问题,请点击此处查看《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有需要,欢迎咨询123律师网(12364.com)的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