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问题:
我有一个中国女性朋友,她持有上海市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数年前与一名外籍华人在侨居国结婚。现在由于性格不合,双方打算协议离婚,并且女方希望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她想了解以下事项:
一、应该向国内哪个机构申请涉外离婚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二、申请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办理哪些手续?
三、在国内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在和我们国家有外交关系的侨居国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如下:
一、关于应向国内哪个机构申请涉外离婚案件及需要多长时间的问题:
1. 在中国境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 如果华侨在国外结婚并定居,而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案件的审理。
二、关于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办理哪些手续的问题:
1. 申请人需要提交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相关证件以及婚姻证明。对于自己所提出的理由及事实依据,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2. 若当事人无法亲自出庭,可以委托中国的律师或在中国的近亲属代理参加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委托书中详细列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等诉讼文书需要经过本人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中国驻该国使馆出具证明,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 关于在国内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在侨居国是否有效的问题:
如果被执行人或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当事人可以在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国内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这意味着,在国内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在和我们国家有外交关系的侨居国是可能有效的,但具体还需根据当地法律及两国间的协议来确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