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有些夫妻在争吵后冲动选择离婚,事后又后悔不已。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民法典》中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关于离婚冷静期是否已经开始实施这一问题,以下由123律师网为大家详细解答,并供广大网友参考学习。
离婚真的需要冷静思考吗?离婚冷静期是否已经实施了呢?随着《民法典》在1日正式生效,其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随之生效。根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任何一方若在此后的三十天内不愿意离婚,均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在这规定的期间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那么,哪些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呢?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方均无权提起。原告必须与被告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原告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具备此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原告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详细的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其中应包含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相关证据等。原告应提供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并呈交能证明其与被起诉人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证明文件。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若原被告因故不能出庭,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他人不得代理。
依据新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定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则设定一个月的冷静期。如需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进行法律咨询,请访问123律师网,我们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