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婚钱及分居情况的法律解答》
一、关于订婚钱是否退还的问题
针对不结婚了订婚钱是否退还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视情况而定。如果订婚的钱属于彩礼,且双方尚未登记结婚,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会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适用,需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二、关于分居与离婚的问题
1. 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并且双方互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如果只是由于工作地点或其他客观原因而分居,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2. 夫妻常年异地居住是否算分居
许多人对夫妻常年异地居住是否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存在疑问。实际上,法律上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
3. 同居但不履行义务是否算分居
如果夫妻同住一套房,但在不同的房间居住,且感情不和,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这种情况是否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因为一旦一方否认分房居住的事实,另一方很难举证证明,所以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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