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包括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男女公平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效应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