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则概述
本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负责指定相关人员执行。稽核业务范围包括账务、业务、财务、总务及监验五项内容,一切审核工作均按照本规定进行。稽核人员对其审核的事项负有责任,必要时在相关账册簿据上签章。每年,稽核人员需前往各单位实地稽察,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在稽察前,稽核人员需准备并收集相关资料,制定计划和进度表,并研究过去的审核及检查报告作为参考。稽核人员需保守稽核秘密,不得泄露或预先透露给检查单位。如稽核事务涉及其他部门,应与其协同办理,并做出共同报告。
第二章 详细内容
一、账务稽核:在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是否按交易行为发生时填制传票,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摘要是否恰当,数字计算是否准确。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另外还需注意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传票编号是否连贯,装订是否完整,以及传票的保存方法和放置地点是否妥当。
二、在检查账簿时,应注意账簿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现金收付日记账的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各科目明细分类账的余额是否与总分类账的余额相等,是否按时核对。还要关注账簿的启用、移交和明细账目的编制是否完备,账簿的修改、活页账页的编号和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三、库存检查时,需要对现金或随到随查,根据前一日库存或现金簿中的今日库存数目进行查点。还需检查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等。库存的现金是否存放库内,有无以单据抵充的现象也是检查的重点。除此之外,托收未到期票据等库存财物也应同时检查,并核对相关账表、凭证和单据。在检查时还需关注库存的处理方法和放置区域是否妥善。金库的安全也是检查的一部分,包括锁匙及暗锁、密码表的掌握情况以及金库的放置位置等。第7条,关于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的保管情况检查,是否妥善保存了收据,并留意是否存在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第8条,内部往来账需按月填制未达账明细表,对于对账单的保管也需要按照顺序进行。
第9条,针对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账,应定期进行核对以确保准确性。
第10条,关于营业日报表,需确认其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第11条,对县市单位的周转金及准备金进行检查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检查是否存在零星付款的记录,核对现款、未转账单据与周转金、准备金是否一致,并留意是否有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但长期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情况。
第14条报表检查相关注意事项,包括报表的编送、内容、数字计算、签章、编号装订以及保存方法等。
第三章财务稽核
第15条,在对有价证券进行检查时,需与有关账表核对,并关注证券的购入与出售情况、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账簿相符,债券附带的息票以及本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第16条,检查质押品、寄存品等凭证单据时,需确认其是否存放在库内,并根据收据存根副本及相关账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漏记情况。如另有存放地点,需查询原因并查阅相关单据。
第17条,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的保管情况也是需要关注的内容。
第四章总务人事稽核
第18条,检查各项费用时,需关注费用的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按规定进行,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是否存在浪费或不必要的开支,以及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符合规定。
第19条,在检查储藏物品时,需核对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与账簿记录是否相符,检查保管情况,物品的质量与规格是否符合购买要求,以及领物凭证的签章情况。此外还需确认已领物品未转账的情况以及待报废物品在账簿中的记录情况。
第20条在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等时,需关注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情况,核对财物相关的登记簿与备查簿,检查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记账的财物。此外还需确认登记卡是否记录了相关的折旧、修理等事项。如检查人员认为有必要,可进行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
营业用品器具是否编号并设簿登记的情况也需要进行检查。此外还需关注各种印章的保管情况是否妥善。
第五章人事检查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员工的日常考勤、对客户的服务态度、员工的工作能力与表现以及员工的身份保证书等事项。同时还需要关注保证人的情况以及保证人资产价值的评估情况。第六章附则主要介绍了本制度的批准和实施流程以及对于制度修改的说明。如有更多问题可在专业的法律网站上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解决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