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并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那么,此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有哪些重要修改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读。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发布了第10号公告,公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改内容
1. 增设特别条款:针对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上市公司,章程需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表决权数量比例、可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股份锁定及转让限制等事项。这些规定需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及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依法收购本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东因异议要求回购股份等情形。但除这些情形外,公司不得随意收购自身股份。对于发行优先股的公司,还需对回购优先股的选择权、条件、价格和比例等作出具体规定。
3. 收购方式及决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可通过集中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进行。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的,应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不同情形的收购需经不同的决议程序,并需在规定时间内注销或转让。
4.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及参会方式: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设为【具体地点】,并提供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便利股东参会。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会的,视为出席。
5. 董事的选举与任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年限为【具体年数】。
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如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7.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规定: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此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修订后的章程将重新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详细内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联系123律师网(www.12364.com),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