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商业市场中,公司企业是商业领域的主要参与者,绝大多数商业活动都是通过公司企业进行的。为了规范市场及商业领域,我国通过法律对公司成立设定了一系列明确的要求。对于公司是否需要在成立之初就开设基本账户,以及在没有开设基本账户的情况下能否进行股权转让,这是许多公司关注的问题。对此,123律师网(12364.com)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关于公司还没开基本户能否转让股权的问题
公司即使没有开设基本账户,也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但需要召开股东会议,股东需按照出资额确定转让价格。公司一经成立,除法定事由外,不得转移注册资本,否则可能涉嫌犯罪。关于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 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需法定代表人签署);
7. 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产权的,还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二、公司必须开设基本账户吗?
公司是否开设基本账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公司不需要使用发票,不开通基本账户是没有影响的。但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如果不开设基本账户,首先无法实现资本金到位,资本金长期不到位则注册未完成。
基本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这个账户用于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业的日常资金收付、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除非有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公司开户和转让股权之间并不存在冲突的情况。但一般情况下,公司最好在完成成立流程后,再召开股东会做出转让股权的决议。如有问题,建议联系律师。123律师网(12364.com)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