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解散后股东权益及清算流程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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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后,股东是否有权要求清算?
是的,当出现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情况,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时,公司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申请。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内容:
第七条明确规定,企业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的程序。
在以下情况下,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企业解散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已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当出现上述第二种情况,即企业虽符合解散条件但股东申请清算而债权人未提起申请时,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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