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立分公司并挂靠总公司,但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身份,它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接工程。如果分公司想要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必须得到总公司的许可证明,否则将被视为非法挂靠。关于设立分公司并挂靠总公司的相关问题,下面由123律师网为您详细解答。
一、关于设立分公司并挂靠总公司的问题
1. 设立分公司并挂靠总公司是可行的,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自承揽工程。如果分公司需要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必须获得总公司的正式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
2.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必须持有合法取得的,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任何形式的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都是被禁止的。任何形式的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也是不被允许的。
二、成立分公司与挂靠的区别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紧密层,没有独立核算的资格,完全服从总公司的管理和指导。而挂靠的公司则不同,它属于分散层,拥有独立核算的资格,只是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
设立分公司时,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此外还需要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简单来说分公司隶属总公司并无独立核算资格而挂靠公司则相对独立只是利用总公司资质投标而已。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或者访问我们的网站获取更多信息。我们推荐阅读:挂靠经营协议、货车挂靠协议等挂靠相关协议书了解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