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一个世界经济大国,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对于新注册公司的外国投资者来说,设立外商代表处是一个不错的过渡桥梁。
设立外商代表处有以下优势:
1. 代表处审批程序简单且易通过。
2. 对于新注册公司,无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设立外商代表处也有一些限制。外商代表处不能直接进行经营性活动,只能代表境外公司,且只能进行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联络、产品介绍、市场调查和技术交流的业务活动。还有,代表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境外的公司承担。
那么,新设立外商代表处的条件是什么呢?条件如下:
1. 该外国企业必须是在企业所在国合法注册的,不能有虚假信息。
2. 该外国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口碑。
3. 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为真实场所。
代表机构名称展示:
国别-地区名+公司名+(拟设立的地区)代表处
例如:深圳市达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
那么所需要的文件和时间是多少呢?
1. 提交注册证书认证(经当地律师公证或驻当地中国使馆、领馆认证,港澳地区企业可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外文文件需翻译的,需由翻译公司加盖公章。
2. 境外公司的银行资信证明。
3. 经境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常驻代表授权书,首席代表简历、身份证。
4.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和地址使用声明。
5. 首席代表彩色相片4张。
6. 设立代表处约需1个月。
一般的经营期限:
外商代表处法定经营期限为3年,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为1年。代表处办理延期手续的话,那么必须提前60日向有关部门递交延期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