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指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股权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股权。对于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它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但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 境外债务人必须在国内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2. 境外债务人投资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无利润可分配。
3. 股权转让必须征得合资他方或其他股东的同意。
4. 必须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同意。
5. 股权转让不得改变企业的外资性质。
如果外方投资者是被执行人在我国国内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在外商独资企业拥有100%的股权,则只需符合除上述第三个条件的其余四个条件,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