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我们不难发现存在多种多样的群众自发性团体组织。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这些群众性社会团体大多是由特定的发起人开始建立的,并且在正式成立前必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对于社团的发起人,他们需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社团发起人具体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下面由华文法律咨询中心(www.hwhawu.com)来为各位读者详细解读。
一、社团发起人的责任内容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当社会团体出现以下情形时,登记管理机关会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若情节严重,将撤销其登记,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篡改、出租或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二)社团活动超出了其章程中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的;
(三)拒绝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且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若上述行为有违法所得或经营额,将予以没收,并可处以违法经营额1倍至3倍或违法所得3倍至5倍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如果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将由相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若国家机关认为应撤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将撤销其登记。
第三十五条,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筹备社会团体或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仍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不构成犯罪,则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我国的法律虽然未明确规定社会团体发起人需承担的具体责任,但当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时,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成立社团的条件
在我国,中国公民和法人都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的数量没有限制,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及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个人会员需达50人以上或单位会员达30个以上,混合组成的总人数不少于50个;
(2)需要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
(3)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需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活动资金需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全国性社会团体不低于10万元,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
(6)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若读者对以上内容存在疑问或需要法律建议,欢迎前往华文法律咨询中心(www.hwhawu.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