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是一项重要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做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则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才能通过决议。关于公司分立的具体流程和规定,下面由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一、公司分立的具体流程
1. 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分立计划。
2. 与其他股东订立分立协议,协议内容可根据双方协商决定。
3.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明确公司资产状况。
4. 及时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5. 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时,其财产需作相应分割。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除非与债权人另有书面协议,否则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分立的基本方式
1. 存续分立: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同时新设一个以上公司。
2. 解散分立: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在存续分立方式下,原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保持不变。
三、公司分立后的权利义务
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企业分立后,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如企业发生分立,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否则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3. 分立后的企业不仅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的责任分配根据财产分配情况和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
公司分立是一项复杂的决策,涉及到许多法律和财务问题。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公司分立的流程、规定以及基本方式和权利义务。如有更多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