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盘点: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在制品、制成品等各类物料。
二、财务资产盘点:含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等财务资产。
三、其他财产盘点:如固定设施、保管资产及其他物品。
(一)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由企业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二)保管资产:指虽为费用支出但具有固定资产性质的零星设备或物品。
(三)其他物品:包括以费用购置的各类物品。
二、盘点方式详解
一、年度与半年度盘点
(一)存货盘点:在年度或半年度结束时,由生产部门协同财务部门全面进行总清点一次。
(二)财务资产盘点:由财务部门自行进行。
(三)其他财产盘点:由管理部门协同财务部门在年度或半年度结束时进行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应由生产部门协同财务部门全面清点一次,对于品种繁多的存货可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中抽查
由财务部门通知相关部门主管后,协同管理部门进行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三、人员职责分配
一、总负责人:总经理担任,负责指挥整个盘点工作,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裁决。
二、主负责人:由各相关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监督人:由总经理室根据需要指派或由相关部门主管负责监督盘点工作。
四、盘点人员:由各相关部门主管指派或由物资保管人员担任,负责数量点计工作。
五、会点人员:由财务部门指派或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数据。
六、协助人员:由各相关部门主管指派,负责盘点时的物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的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查也需设置相应的盘点人员和会点人员。
八、监点人员: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负责监督特定项目的盘点工作。
四、盘点前准备工作要点
一、经管部门应预先准备好应行盘点的工具,财务部门应准备好所需的盘点表格。
二、存货的堆放应整齐、集中、分类,并设置标示牌。
三、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出清单。
四、各项财产卡应按编号顺序预先准备妥当。
五、各项财务账册应在盘点前登记完毕,特殊情况下可利用“结存调整表”调整账面数。
六、盘点期间已收到的物料而未办理入账手续的,应另行存放并标示出来。
五、年终(年中)全面盘点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财务部门在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应签发盘点通知并召集各相关部门主管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车间在盘点期间的领料可不移动但需标示出来。
三、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员应依据实际盘点数记录于“盘点统计表”中,每段应核对一次,若有出入需重新盘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汇总“盘点统计表”编制“盘存表”送至财务部门审核。
以上流程与内容均需严格按照企业规定执行,确保盘点的准确性与效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