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我们公司作为一家餐饮服务业企业,在筹备阶段遇到了一些关于费用处理的问题,需要向您请教:
1. 在筹备期间,公司董事因个人事务借款(实为法人借款),随后报销的费用应归入哪一类管理科目?是进入管理费用中的差旅费或业务招待费,还是董事费科目?
2. 公司筹备期间发生的费用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开办费,还是需要先计入其他管理费用科目(如办公费、差旅费),之后再转入开办费?
3. 在筹备期间,为服务员和厨师支付的费用,如房租、药品费、车费,是先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然后转入销售费用还是直接计入福利费?是否需要根据受益者的不同进行费用分配?个人认为这部分费用应与销售活动更为相关。
4. 筹备期间购买支票的费用应该如何处理,是否也计入开办费?
5. 筹备期间的所有费用,无论受益者是谁,是否都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开办费?
【详细解答】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因为都是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所以都应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以下是关于开办费的具体处理规定,供您参考:
1. 开办费的列支范围包括:
(1) 筹建人员的费用:如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筹建期间的福利性费用如医疗费等,若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若筹建期较长,则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2) 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外埠差旅费。
(3) 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用。
2. 企业登记、公证费用:如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及公证费等。
3. 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过程中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 人员培训费:包括引进设备和技术的消化吸收而选派员工进修学习的费用,以及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相关费用。
5. 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 其他费用:包括筹建期间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印花税,以及经投资人确认的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等。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也需计入开办费。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解决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