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受限的对象包括法人企业的股东。关于公司股东是否可以被限制高消费的问题,下面由专业法律平台为您解答。
一、关于公司股东能否被限制高消费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被限制高消费的主体不仅限于个人,也包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如果公司股东即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或股份被冻结或存在质押等情况时,同样可能被限制高消费。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进行高档消费。对于因私消费,若以个人财产实施相关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三、对于自然人的高消费限制具体有哪些?
1. 不得乘坐高档交通工具如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也不得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 不得在高档场所如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等进行消费;
3. 不得购买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以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 不得购买、新建、扩建或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 不得出国出境;
6. 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如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财产均可能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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