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存在众多非货币财产,比如股权、债券等,尤其在金融市场中,证券交易的方式多种多样且多为非货币形式。这也带来了欺诈的风险。那么,究竟什么是证券欺诈发行呢?接下来由律师进行解答。
一、关于证券欺诈发行的定义
如果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或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此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并且涉及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这种行为就被定义为证券欺诈发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人员,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将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相应的刑罚。
《证券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以及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需要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定期报告,并定期报送和公告。其中包括年度报告的报送和公告以及中期报告的报送和公告等内容。
证券欺诈发行是违法行为,对于隐瞒或编造虚假事实的行为将会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建议大家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做出任何违法行为。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律师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