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中国的外资企业数量不断增长,这些企业可以选择与中资企业合作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也可以独立成立外资公司。但无论如何,它们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那么,中外合资企业中有私营企业存在吗?下面由法律专家为读者解答相关问题。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是否有私营企业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定义,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由私人所有并雇佣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中外合资企业是由中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共同组成的,因此中外合资企业中不存在私营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该条例的第二十二条也指出,私营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并可以承揽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等业务,从事补偿贸易。
关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的问题,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必须在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外资管理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省、市、自治区批准后的三十天内,向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合营企业必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 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外方各一人)签发的申请登记书。
2. 国家外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书。如果属于国家外资管理委员会委托省、市、自治区审批的合营企业,须提交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批准证书。
3. 合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中外文副本各三份)。
4. 合营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 外国合营者所在国(或地区)主管部门发给的开业合法证书。
6. 合营企业所在市、县人民有关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相关核准文件。
通过法律专家的解答,我们了解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并雇佣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而中外合资企业是由中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共同组成的,因此不存在私营企业。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或咨询,欢迎到相关网站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