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有时会选择分立,分立后的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变更,以避免在对外业务交往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公司分立必须要减资吗?123律师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分立必须要减资吗
公司分立不必须要减资,但可以进行减资,在减资过程中需要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后债务通常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家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减资并非是公司分立的必经阶段,但法律上是允许分立后的公司进行减资的,在减资过程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123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