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创立企业或从事特定行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而在办理这些证照之前,行政许可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关于是否需要在获得行政许可后才能开始办理营业执照,这是许多人存在的疑问。对此,123律师网(12364.com)为我们整理了以下解答,希望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是否必须先取得行政许可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确实,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们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是需要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对于提交的材料完整、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相关机关一般会当场做出许可决定,并颁发营业执照。但如果申请需要进一步的核查,机关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申请后的二十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如果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部多个机构共同处理,该行政机关应确定一个统一的受理机构,负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并统一送达许可决定。
如果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的多个部门分别实施,那么本级人民可以指定一个部门统一受理申请,并转告相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除了可以当场做出决定的情况外,行政机关应在受理申请后的二十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如果在这二十日内无法做出决定,需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告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对于涉及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许可,办理时间不应超过四十五日;如果需要延长,也必须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
依法应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在受理申请后的二十日内完成审查。
以上是关于办理营业执照与行政许可的相关介绍。本文也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大家在办理过程中能更加明确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随时咨询123律师网(12364.com)的专业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为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