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拍卖及其范围的问题解答,由专业法律平台——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提供。
一、股权质押能否直接拍卖?其范围是什么?
关于股权质押直接拍卖的问题,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质押的股权可以被拍卖。拍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基金份额和股权作为质押物的情况,以及那些在基金份额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过的股权。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出质人有权请求质权人行使质权。如果质权人未能及时行使权利,出质人可以请求法院进行拍卖或变卖质押财产。如果质权人因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出质人受损,质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第四百三十八条,拍卖或变卖质押财产后,其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应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则由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
二、质押财产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质押财产的范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这些财物包括但不限于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以及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财产权)、现有的及未来的应收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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