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行为面临刑事责任追究的探讨

非法集资行为面临刑事责任追究的探讨
写回答

最佳答案

在当前的资金运作中,非法集资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涉及到赚取利息和获得收益等方面。那么,如果自然人在生活中进行非法集资,是否会追究刑事责任呢?下面我们将通过123律师网(12364.com)的解答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非法集资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非法集资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个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而非拘留所),逮捕前刑事拘留关押的最长时间是37天,其中7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对于确认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违反国家融资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 不具有真实销售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2) 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以转让林权并为管护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3) 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4) 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名,不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所提供商品、服务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通过承诺回购、代为销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5) 以发行证券为名,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6) 以募集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为名,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7) 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形式,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8)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

(9) 其他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以上规定中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对于非法集资行为,我国法律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访问123律师网(12364.com)。

赞 78踩 0

全部回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