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的构成在法律规定中由四个要素组成。这四个要素分别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以及组织形式。以深圳为例,一个公司的名称可能组成如下:深圳(深圳市)+太平洋+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深圳(深圳市)是行政区划;太平洋是字号,为了降低重名率,建议您使用三个字以上的名称作为字号;科技则是行业特点,应当与您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相对应;而有限公司则是公司的组织形式。
对于分支机构的命名,应包含主办单位的全称。例如:太平洋商贸有限公司方庄分店。
关于注册资金的法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明确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是企业法人自身拥有的财产的数额表现。如果企业在办理开业登记时,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专项规定进行处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也指出:“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或者是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非国家另有规定,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保持一致。”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被称为法定资本。需要注意的是,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存在明显差异。注册资金主要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代表了企业的实有资产总和;而注册资本则代表出资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