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众多。对于如何定义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其营业收入或职工人数来界定。有些中小企业的员工数量只有十几人。而工会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织,对于只有10人的公司是否要成立工会,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此,我们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
根据我国的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意味着工会的成立并非强制性的,而是基于职工的自愿结合。只有10人的公司可以选择不成立工会。职工仍有权加入工会组织,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工会法的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挠和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
关于加入工会的条件,职工必须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无论是从事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无论是传统的基本工资形式还是新型的劳动报酬形式,只要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都属于工会的成员范畴。职工还需要承认工会章程,这是加入工会的必要条件。
根据我国的工会法规定,只有10人的公司可以选择不成立工会,但职工有权加入工会组织。如果读者对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专家或访问123律师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