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的合作伙伴可采用多种方式出资。投资者可选择使用货币、建筑体、厂房、机械设备及其他物料进行出资。这些物质资产也可涉及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及场地使用权等,并按其价值进行作价出资。当以建筑体、厂房、机械设备及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作为出资时,其估价需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合资各方共同商议决定,或聘请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进行评估。
对于外商投资者的外币出资,需按照缴款当日中国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或按照约定的外币进行折算。而中国合营者若以人民币现金出资且需折算为外币的,同样需按照缴款日的汇率进行换算。所选择的机械设备或其他物料必须为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并且其估价不得高于同类物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实时价格。
工业产权或专业技术作为外商投资者的出资方式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能显著改善现有产品的性能,提高其质量,并提升生产效率;
2. 能显著减少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消耗。
当外商投资者使用工业产权或专业技术作为出资时,应提交相关的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技术的实际状况、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依据及与中方合营者签署的作价协议等文件,这些资料将作为合营合同的重要附件。
所有外商投资者提供的机械设备、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专业技术等出资,均需报经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合资各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若逾期未缴或未缴清的,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延迟利息或进行损失赔偿。
在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将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合营企业将依据此报告发放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将详细载明以下事项:合营企业的名称、成立的年月日、各合营者的名称(或姓名)及其出资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出具证明书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