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额财政直接拨款方式下的采购核算。
事业单位在开始采购活动前,需按规定将自有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转入采购专用账户,此时会计分录为:
借:采购款应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当事业单位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需要付款时,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预算拨款申请及相关的采购文件。收到财政部门出具的拨款通知及相关凭证后,根据实际支出进行会计分录:
借:材料、固定资产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由预算资金承担的部分)
采购款应收款项(由单位自有资金及预算外资金承担的部分)
当采购活动结束后收到财政部门划回的节约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采购款应收款项
(二)财政差额直接拨款方式下的采购核算。
事业单位在购入材料或设备时,需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按照采购合同需本单位支付的部分)
应付账款(按照采购合同由财政预算资金支付的部分)
当收到财政部门出具的拨款通知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