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分显性和隐性。显性的看《行政诉讼法》,对照条款就能发现;隐性的是证据和流程层面,比如口头承诺不留书面、权限不清。管辖法院选错会被移送,白白耽误时间,这类最容易被低估。
常见坑有这么几个:立案登记制不等于必赢,材料不符合条件仍会被告知补充或裁定不予受理。这些问题的共同点是当下不会发作,等到检查、诉讼或者合作方翻脸时才集中暴露。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符合条件的要主动申请。
还有一点,起诉状要写清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请求事项要具体到金额和履行方式。日期这块,立案一般七日内决定;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判决上诉期十五日。
可以按“谁办、交什么、什么时候交”三个问题做一次自查,比凭印象办事稳。涉及新旧规定衔接的,以行为发生时的规定为准,但持续性行为的义务可能按新规执行。具体到个案,还是要以事实和现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