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依据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判断顺序是:先看有没有特别法,没有再看一般法,最后才用原则性规定。同一件事不同法律有不同规定的,按上位法和特别法优先的原则处理。
条文本身不复杂,难点在于适用到具体事实上。建议把事实按要件逐条对,能对上几个要件,主张就有几分把握,对不上的部分不要硬编。同一个问题在不同地方可能适用不同的地方性规定,跨地区的事要分开看。
这事归当地律师协会管,找对人省一半时间。时间上有要求:律师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结合;风险代理案件按约定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另外提醒一句,签委托合同前先确认承办律师、收费方式(计件、按标的比例还是计时)和是否包含差旅费。
把过程材料按时间顺序归档,走到哪个环节都不至于临时翻找。还有一点,第一次咨询把材料带齐,律师看清事实才能给出有价值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