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和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常常伴随着互赠礼物来增进感情。但在感情破灭后,关于赠送的物品的归属问题常常引发纠纷。那么,送给别人的东西能否要回呢?以下是123律师网(12364.com)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赠与物品的撤销问题,需要从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 任意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不再进行赠与。这种任意撤销主要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赠与合同的订立可能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缺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过于苛刻。对于任意性的撤销也会有所限制,主要包括: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也不得任意撤销。
(3)对于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无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权利,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
2. 法定撤销赠与
除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当受赠人存在违法行为时,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之处在于:
(1)撤销赠与需依法规定的情形。
(2)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的形式、是否经过公证,以及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享有撤销权的人都可以撤销赠与。
关于赠与的法定撤销的具体情形、撤销权的行使等,我国《民法典》已有明确规定。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忘恩负义的行为,法律会赋予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不行使撤销权,其权利就会消灭。
在赠与财产被撤销后,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在感情破裂后,我们应该学会放下,不让过去的物品成为彼此的牵绊。保留最美好的回忆,也是一种幸福。
123律师网(12364.com)也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