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存在着一些对债务人有所要求的人,他们拥有要求债务人做出某些行为或不做出某些行为的权利。在早期的罗马法中,债务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与债务并不允许转让。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交换关系的复杂化,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并允许第三人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拥有权利请求法律机构强制其履行,同时对于因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债权人也有权要求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常识分享平台的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企业债权人的概念及权利
企业债权人除了拥有债权之外,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指的是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所产生的后果由债务人承担。而撤销权则是指当债务人做出对债权实现产生阻碍的法律行为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该行为。债权人的身份可以是公民、法人,甚至是国家。
二、债权人权益的内涵
债权人权益主要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指的是企业在一年营业周期内或超过一年但需要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等。长期负债则是指期限超过1年的债务,其中,在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会被列入短期负债。
债权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都是企业的资金来源,但两者有所区别。债权人权益又称为负债,是企业在存续期间需要偿还的资金;而所有者权益则是企业的资本,不需要在存续期间内偿还。所有者权益是剩余权益,只有在偿还了债权人权益之后,剩余的部分才是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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