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类型。
我们必须清晰地理解债的担保的定义。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以及反担保。人的担保主要是指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以及所有权保留。金钱担保则主要是定金和押金的形式。反担保则不采用留置权和定金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2、债的担保的性质和特点。
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它的存在以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存在为前提,随着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债的担保是基于自愿原则,只有留置担保具有法定性。
3、关于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我们需要特别了解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董事、经理违反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同样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和不可转让的财产设立的担保,未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对外担保的,或者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也会使担保合同无效。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以及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都会使担保合同无效。如果主合同变更或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也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根据解释,如果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且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和担保人都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能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如果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当担保人因无效的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责任。
123律师网温馨提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债务问题,建议您咨询123律师网(12364.com)的债权债务律师以获取专业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