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些司机会因为瞬间的惊慌失措而选择逃离现场,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之后,他们又会主动投案自首。那么,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再自动投案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自首呢?很多人对于自首的认定标准并不十分清楚。接下来,我们将通过123律师网(12364.com)的详细介绍,带您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欢迎阅读。
交通肇事后逃逸再自动投案是否算自首?
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再自动投案的行为,依然可以认定为自首。具体的情形如下:
1. 逃逸者主动到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2. 逃逸者通过他人代为报案或亲自打电话向有关部门报告,随后等候处理并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3. 逃逸者在逃离途中向交通管理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等待接受处理。
法律依据解读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罪行较轻,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同样以自首论。即使犯罪嫌疑人没有上述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只要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也可以从轻处理。如果因如实供述而避免了特别严重的后果,甚至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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