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错了事情是需要接受处罚的,一些人因为做了违法的事情而被法院判刑一年半。在被判刑之后,罪犯并不希望真的在监狱里面待上一年半,而是希望能够从监狱里面出来。现在都有减刑的制度,那么,一年半刑期能减刑吗?
答案是肯定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是有规定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而如果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被判了一年半刑期的罪犯是否能够减刑,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分析。法律对于罪犯减刑是有要求的,不是所有罪犯都能够获得减刑。如果一年半刑期的当事人想要减刑但不知道怎么做,建议在线咨询律师提供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