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发票发售、税款抵扣、出口退税等工作时,若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因私舞弊,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如果造成的国家利益损失特别严重,刑期将超过五年。
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在提供出口退税凭证,如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并导致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也将受到前款的处罚。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的规定
第四百零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严重失职被诈骗,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国家利益损失特别严重,刑期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关于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罪行
第四百零七条,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若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滥发许可证,情节严重并导致森林严重破坏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关于环境监管失职的罪行
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严重失职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的罪行
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如严重失职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关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及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罪行
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并造成国家及集体利益重大损失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损失特别严重,刑期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