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过失是行为人在行为时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社会危害的结果,但由于疏忽或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可分为两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1. 疏忽大意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指的是行为人在行为时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社会危害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从而导致了这种结果的发生。这是一种常见的过失类型。
2. 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社会危害的结果,但过于自信地认为可以避免这种结果,从而导致了实际的发生。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15条第1款明确规定:“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社会危害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属于过失犯罪。”这一法条明确了犯罪过失的定义和范畴,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