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累犯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它也是我国行罚裁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究竟什么是累犯?我国对于累犯的构成要件是如何规定的呢?你是否知道已满60周岁的人也可以适用累犯制度呢?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构成累犯的要件。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了解累犯的构成要件
我国的刑法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一般累犯,也称为普通累犯,指的是因犯罪受到一定的刑罚处罚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情况。而特别累犯,则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被判处刑罚,并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型罪行的人。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对于一般累犯,如果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后的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将被视为累犯,并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过失犯罪不包括在内。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期限的计算是从假释期满之日起开始。
二、构成累犯的具体条件
1. 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意味着过失犯罪不会构成累犯。立法者主要是想惩治那些主观上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2. 刑度条件:前罪和后罪所判的刑罚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尽管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根据我国的相关制度,这两个刑种也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
3. 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以内。关于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并不影响累犯的构成。
关于我国在累犯方面的规定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因此已满60周岁的人也同样适用累犯制度。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希望通过今天的分享,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国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