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被判有罪并执行刑期期间表现良好,有可能获得假释,即提前释放的机会。对于假释期间再次犯罪的行为,是否构成累犯呢?下面由专业的法律平台为读者解答相关问题。
标题:《假释期间犯罪是否构成累犯?解读相关法律》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犯罪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将会撤销,并且与新罪进行合并处罚。对于这种行为,是构成累犯的。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期限的计算则是从假释期满之日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未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若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但尚未构成新犯罪的,应当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犯罪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将撤销假释并与新罪合并处罚,且构成累犯。若读者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或需要法律援助,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平台。我们致力于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您解答各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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