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对于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再次犯罪的,一般情况下其将不再有资格申请减刑。但依据特定的法律规定,符合一定条件时例外。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认真遵守监规并接受教育改造,则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下面,我们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一、假释期间再犯罪的服刑人员是否可申请减刑?
对于在假释期间再次犯罪的服刑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不允许再次申请减刑的。也存在特殊情况。若这些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表现良好,能够认真遵守监规并接受教育改造,有悔过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情形,则可以例外地申请减刑。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各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表现良好并接受教育改造,有悔过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体的情形包括: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并经查证属实的;
3. 在生产、生活中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三、假释不成功是否影响减刑?
假释不成功并不影响减刑的申请与执行。假释和减刑的条件及依据不同。即便某罪犯的假释请求没有得到批准,只要其符合减刑的条件,仍可申请减刑。对累犯及因特定犯罪被判处较长期徒刑的罪犯,他们是不适用于假释的。然而在决定对罪犯进行假释时,还需要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四、总结
法定的缓刑与减刑条件并不完全一致,但也不存在冲突。即便某罪犯的假释请求没有通过,也并不意味着其不能申请减刑。但是需要知道的是,无论是在假释还是减刑上提出请求,都需要一定的时间间隔,即在假释未通过的情况下,无法立即提出减刑的请求。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访问我们的网站123律师网(12364.com)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