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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保全中的抵押担保

2021-11-11 12:29 222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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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为了可以顺利借款将自身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这样的话如果要进行房屋买卖就必须解除担保。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保全中的抵押担保物如何解除呢?下面就由卓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如何解除保全中的抵押担保物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的申请;
  
  2、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义务;
  
  3、在诉前财产保全中,申请人在法定起诉期间内不起诉。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申请人应当尽快起诉。15日届满,申请人没有起诉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卓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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