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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可以先分立再合并

2021-10-27 11:37 305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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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在市场经济中,一家公司为了自身更好地发展,往往会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采取合并以及分立是常用的形式之一。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先分立再合并可以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卓律网企业纠纷律师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公司是否可以先分立再合并
  
  公司可以先分立再合并。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是需要有相应的公告时间的。
  
  公司合并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公告时间是怎样的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可以先分立再合并。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是需要有相应的公告时间的,公司合并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具体的规定如上。卓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卓律网进行公司合并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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