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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原告会输吗

2021-10-12 14:29 443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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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如果因为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原告会输吗?卓律网在线律师顾问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原告会输吗
  
  如果被侵权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有可能胜诉,也有可能败诉,具体需要按照具体案情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限是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官司是否可以胜诉,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权利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六个月审理完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需要三个月审理完成。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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