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入驻

解除劳务关系后是否需给补偿

2021-09-07 18:19 217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劳务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关,所以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适用的法律不相同。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规定,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律法规,那么解除劳务关系后是不是需要给补偿?卓律网律师咨询平台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解除劳务关系后是否需给补偿
 
  劳务关系中合同关系,所以解除劳务关系要不要给经济补偿,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接受劳务一方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接受劳务一方解除劳务合同后,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当前我在线 微信小程序直接咨询我
推荐相关阅读 更多
当前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