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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回迁户如何办理回迁房房产证

2021-09-01 10:12 267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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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迁房是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被征收人取得回迁房后,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后,可以取得房屋的合法产权,那么民法典中回迁户怎样办理回迁房房产证?卓律网金牌律师顾问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回迁户如何办理回迁房房产证
 
  回迁房取得回迁房后,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时,提交产权证明、身份证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安置房怎么确定产权人
 
  以房本登记或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权人为准。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安置人取得安置房后,要办理产权登记的,申请安置房产权登记时,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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