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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房东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2021-08-09 17:54 27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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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普遍的,政府是房屋拆迁的主体,由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实施房屋征收拆迁,而有些房屋在拆迁前已经出租的,那么政府拆迁房东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卓律网知名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政府拆迁房东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房东不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是什么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而房屋拆迁是不可抗力因素,所以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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