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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期间能否强拆违建

2021-07-28 12:30 352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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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复议是行政维权的重要方式,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复议决定,那么复议期间能不能强拆违建?卓律网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复议期间能否强拆违建
 
  被强拆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在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不能强拆房屋,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拆除决定的,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可以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申请人。即申请必须在复议申请中,明确指出实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谁,是一个,还是几个?否则,复议机关的复议活动就无从进行;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指单行法律、法规对申请复议条件的特别规定)。
 
  上述六个方面的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所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这六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另外,申请复议还必须在法定申请复议期限内提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不申请复议的,可以强制拆除。所以当事人申请复议后,在复议期间不能拆除建筑物。如果需要24小时法律援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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