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在作业时间一旦发生
医疗过错,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乃至逝世。为了澄清事实真相,保护受害人的权力,当事人能够托付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判定。这时,需求经过律师业务所代理有关业务。那么医疗差错司法判定的陈说书大概怎么写?下面咱们就结合律图小编给的一篇范文详细知道一番。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
尊敬的z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z死亡过程病案简述:
原告的妻子z,女,就诊年龄67岁,因反复发烧1个月余,于2007年5月28日到XX医院急诊就诊,经急诊留观病房、住院的诊断和治疗,于2007年8月2日4点在该院死亡。
在z的诊疗过程中,被告违反诊疗常规存在过错过失,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与z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给原告造成不利益
医疗损害的事实陈述如下:
一、被告违反诊疗常规主要的医疗过错过失:
1、死亡诊断与事实不符;
2、出院诊断与事实不符;
3、掩盖误诊真相、主要诊断前后矛盾;
4、误诊误治贯穿于整个诊疗过程中;
5、患者病重期间血压多次降低致休克未予治疗;
6、滥用二性霉素B脂质体;
7、滥用抗菌素导致患者严重的真菌感染;
8、脓毒血症源于医源性感染;
9、违反发热待查诊疗常规,未查找发热的真正原因;
10、直至病人死亡均未及时诊断脓毒血症,延误了治疗;
11、重症监护(A02)病房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12、多次擅自深静脉穿刺置管剥夺了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
13、急诊留观病房医护人员明知z病危却不进行抢救。
二、具体表现
1、死亡诊断与事实不符
被告作出的死亡诊断是重症肺炎、呼吸衰竭。而患者死亡前数小时拍摄的X线片(2007-08-01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影像所见:“两侧胸廓对称,左肺野透亮度减低,未见明确片状阴影;......”显然,患者并无重症肺炎的客观事实。这是明显的误诊过失。
2、出院诊断与事实不符
被告2007年8月1日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的主要诊断:肺部感染。而患者住院期间多次(至少有7次)的X线影像学检查,均无明确的肺部感染的客观事实征象,被告医院7次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就是有力的证据,见证据目录中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3、掩盖误诊真相、主要诊断前后矛盾
2007年8月1日z从急诊科监护病房转到留观病房的首要确诊是肺部感染,而在患者逝世1个月即2007年8月30日记载的住院病案主页的首要确诊改为:脓毒血症。可见,被告医院的医生1个月后认识到对z的确诊有误。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的医务人员在为患者z治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严重差错差错及严峻不负责任,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结果,被告不妥的医疗行动与z的逝世成果存在清晰的因果关系,被告不妥的医疗行动侵犯了z的生命健康权,被告应当承当z逝世成果的民事责任。敬请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判定研究所做出公平的司法判定。
此致
z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原告代理人:
综上所述,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要组织专业人员起草一份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陈述书。写清当事人医治过程、医疗过错表现方式,并且附上病历本、药单等证据材料。最后要在陈述书中表明律师意见,由律师签字后提交司法鉴定机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
卓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