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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商业秘密属于专利吗?

2020-08-14 17:16 568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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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一、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是商业秘密一种吗?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是商业秘密一种,但是,商业秘密与一般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相比,具有其特殊性。一般知识产权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其权利取向的对象是(法律空间效率内的)任何人,有对抗第三者的效力,具有排他性、专有性、独占性、绝对性,是所有权。而商业秘密是在特定的某些人范围内靠“采取保密措施”产生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没有对抗特定人范围之外的善意第三者的功能。只要不是非正当手段,第三者可以实施善意获得的商业秘密。具体区别如下:
    1、不同于专利权
    专利是不允许重复研发的,在法律的空间效力内,对许可合同当事人外的任何第三人,不管是用什么手段获得与专利相同的方案,都不能为经营目的对其实施。
    2、不同于商标权
    对于注册商标,在法律的空间效力内,许可合同当事人外的任何第三人,都无权使用。
    3、不同于著作权
    仅就其中的财产权部分,就能对抗许可合同当事人外的任何第三人。
    二、商业秘密权的类型包括哪些?
    1、占有权
    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
    2、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使用该商业秘密。
    3、收益权
    收益权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也可以通过转让商业秘密,从受让人那里获得经济利益。权利人还可以将商业秘密作为投资,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收益权一般由权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业秘密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权利人所有。
    4、处分权
    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已的商业秘密。例如:放弃对商业秘密的占有、对商业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赠与或转让商业秘密等。
    当代社会对于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主要还是为了整个公司的运营发展,这样才能够使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好。当然有一些公司内部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是属于公司商业秘密,需要对此采取一定的保护性措施。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而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
    商业秘密保护的优点
    1、商业秘密保护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其保护期限可以无限长;
    2、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广泛;
    3、商业秘密不需交纳注册费和年费(虽然涉及使信息保持机密的费用可能很昂贵);
    4、商业秘密可以立即生效;
    5、商业秘密保护需要政府部门的批准、许可或授权。
    专利保护的优点
    1、独占市场
    2、防止侵权指控
    3、许可转让
    4、增加无形资产
    5、防止人员变动将技术成果带走
    6、免除保密措施实施成本
    7、有利于企业的宣传
    既然都好,那么,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可以并用吗?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是不可能并用的。由于假如选择专利珍爱就必须请求专利,就必须公然手艺。一旦手艺公然,隐秘尽失,无商业隐秘可言,也就没法同时接纳商业隐秘的珍爱体式格局;假如选择商业隐秘珍爱,一旦泄密被外人发明就不能再注册专利了。以上就是卓律网小编整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商业秘密属于专利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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